荆政发[2015]10号
各县、市、区人民政府,漳河新区,屈家岭管理区,荆门高新区,大柴湖开发区,市政府各部门:
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、转变政府职能,落实国务院、省政府近期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,加强全省市(州)级行政审批通用目录的对接,市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337项。其中,取消50项,下放67项,新增66项,合并65项,调整权力类别69项,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名称20项。本次清理调整后,取消管理服务项目类别,保留行政审批项目148项。
各地、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。取消、下放的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项目,监管服务责任主体不变,原审批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,防止缺位断档;承接和新增的行政审批项目,承接部门要制定标准化的审批服务流程,规范审批服务。
荆门市人民政府
2015年5月6日
附件: 《荆门市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》(2015版).doc
《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目录》 .doc